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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國中與萬華社區大學98學年度試辦建置學習型家庭教育示範學校微龍小舖實施辦法

計畫緣起

龍山國中位於12行政區中弱勢學生比例最高之萬華學區,
而安置中途輟學之機構扮演北市重要角色,隨著經濟弱勢關係與社經地位的卑微,
社區弱勢學生家庭結構的變異演化與弱勢學生偏差的行為形成正相關,
模仿黑暗的作為與日俱增。為防範弱勢學生複製相同不幸福的家庭著想,
亟待整合萬華區社區溫暖的機構與資源,結合扶助單位與政府資助弱勢家庭教育活動。

因此,繼前二年實施「社區弱勢關懷生活營實施計劃」辦理「龍山社區生活營」後,
本年度與龍山國中合作進行為期四年的「試辦建置關懷弱勢學習型家庭教育示範學校
【微龍小舖】計畫」,針對學習意願低落、對校園生活及校規適應不良、處於行為偏差邊緣、
高風險家庭、中輟復學及中輟高危險群(中輟之虞)需高關懷之學生,
實施微龍小舖藝文教育推廣課程、親子共學成長研習課程、
體驗推廣教育成長課程等多元教育,期能型塑兩校成為社區弱勢家庭教育學習中心。

一、依據:
依該校98學年度試辦建置學習型家庭教育示範學校-微龍小舖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標:
扶助需高關懷之學生,營造溫暖活力、共創共榮的責任學習型家
庭,以落實本校關懷弱勢族群之精神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龍山國民中學
合辦單位:臺北市萬華社區大學
四、實施期程:
98年9月16日至98年12月4日(註:9月16日為始業式;12月4日為成果展)
五、服務對象:
龍山國中7年級學生,家庭社經地位及家庭功能處於弱勢狀態者
六、評估指標:
(一)家庭功能不彰者(如:高關懷家庭等)。
(二)家庭結構不健全者(如:單親、繼親、隔代教養等)。
(三)個人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而陷入困境待援助者。
(四)家庭經濟弱勢者(如:清寒、低收、中低收入戶、處於貧窮邊緣等)。

(五)其他特殊原因。

七、開班流程:
日期
預定工作
98年9月11日 原班導師提送符合評估指標學生名單
98年9月11日 召開入班學生名單審查委員會,決議入班名單(增列備取)
98年9月14日 1、邀集入班學生及家長,召開微龍小舖-親子共學課程說明會 、確定開課名單
98年9月16日 始業式
98年9月23日∼98年11月27日 課程實施(10週)
98年8-12月 逐月召開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
98年12月4日 成果發表會

八、課程說明
(一)自9月23日起,每週三16:00-18:00實施人文課程,計10次

9/23、9/30
微龍幸福家庭來抱抱
萬華社區大學 胡雅茹

10/7、10/14、10/21、10/28
微龍生活美學創作系列
萬華社區大學 陳茂泉

11/4、11/11、11/18
身心靈健康律動系列
萬華社區大學 曾彥豪師資群

11/25

微龍之家UPUP系列
萬華社區大學 石彥豪師

(二)自9月18日起,每週五16:00-18:00
實施技藝課程-新機萬華美食饗宴,計11次

9/18、9/25、10/2、10/9、10/16、10/23、10/30、11/6、11/13、11/20、11/27
新機萬華美食饗宴
龍山國中師資群

九、經費分配
(一)分配原則:自9月30起,逐次課程販售實作成果(含實體及網路販售),
販售所得30%由該校家長會成立專戶管理,支援親子共學課程材料費及相關支出;
70%所得依當週課程出席情形平均分配予相關學員。
(二)分配對象
1、家長:依本人開立獨立帳戶,由校方共同審查。
2、學生:自行開立個人郵局帳戶,存摺委請原班導師代為保管,
印章由學生本人保管,販售分配所得除作為學習費用存款,

必要時可作為該學生在學期間各項緊急支出,以減輕家長負擔。